新寧物流定增決議有效期延長一年 虛增營收受罰正引發投資者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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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新寧物流(300013)發布公告,公司于8月22日召開董事會及監事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延期的議案》《關于提請股東大會延長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議案》,同意將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決議有效期和授權董事會全權辦理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相關事宜的有效期自屆滿之日起延長12個月。
新寧物流本次定增于2022年9月13日召開的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上獲得通過,決議有效期為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不過,該項定增計劃卻因監管的一紙《立案告知書》而被迫暫停。2022年12月30日,新寧物流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立案。
此前在7月4日,新寧物流收到江蘇證監局送達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經查明,當事人存在以下違法事實:2015年8月至2021年12月,廣州億程系新寧物流全資子公司,貴州億程和重慶億程系廣州億程全資子公司。2018年,貴州億程通過將視頻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置換服務合同偽造成銷售及服務合同,虛構車載終端銷售及服務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9585.89萬元。2018年,重慶億程通過虛構軟、硬件銷售合同和衛星定位汽車行駛記錄儀銷售與服務合同等方式,虛增營業收入926.16萬元。上述兩家公司2018年合計虛增收入10512.05萬元,占新寧物流2018年年度報告披露營業收入的10.06%。新寧物流虛增營業收入,導致2018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江蘇證監局認定的違法事實及相關規定,因信披違法違規給投資者造成的損失,應當予以賠償。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19年4月25日至2022年12月30日間買入新寧物流股票,且在2022年12月31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免費報名登記,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建議受損投資者及時向公司提出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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