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警告經營手法不當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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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香港證監會觀察到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使用不當的經營手法,告誡虛擬資產交易平臺注意這些不正當行為會帶來的潛在法律及監管后果,并提醒投資者提防在不受規管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買賣虛擬資產的風險。

香港證監會提到,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訛稱已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這些失實且誤導的聲稱令公眾誤以為該交易平臺符合香港證監會的監管規定。任何人為誘使另一人買賣虛擬資產而作出欺詐或罔顧實情的失實陳述,即屬犯罪。如某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在未獲發牌時作出任何失實陳述,并其后向香港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將把該些陳述納入平臺是否獲發牌適當人選的考慮之內。

香港證監會表示,在規管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的新制度下設有的過渡安排,旨在給予于2023年6月1日前已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合理充足的時間,以準備遵守適用于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法律及監管規定。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請注意,即使它們相信自己合資格在過渡安排下被當作為獲發牌,如香港證監會認為它們沒有合理機會成功地證明它們有能力遵守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則可決定當作為獲發牌的安排并不適用于它們。

香港證監會關注到,由于預期將設有過渡安排,某些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已設立了新公司,以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它們亦公開宣布有意為這些新公司申領牌照。然而,部分新公司所提供的服務及產品未必符合新制度下的法律及監管規定。此外,香港證監會留意到有部分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以它們的既有公司繼續推出可能不符合適用的法律及監管規定的新服務及新產品。

香港證監會稱,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務請注意,如過往曾出現一些不合規活動,香港證監會在考慮它們的牌照申請時,將會考慮這些活動是否本可合理地避免發生。尤其是,如過往曾出現一些不合規行為,導致有需要取消客戶交易或撤回已供零售客戶買賣的虛擬資產,而基于新制度下預期將設有的法律及監管規定,該等取消或撤回本可合理地避免,則香港證監會可不予認同該些行為。另外,香港證監會在評估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牌照申請時,也會考慮它們能否證明有真誠的意愿去糾正不合規活動,包括以有序方式逐步取消不被允許的交易。

香港證監會亦提醒未獲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除為過渡安排而成立新公司外,該些平臺正在香港經營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務的任何其他既有公司,亦將須遵守新的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制度。這些既有公司亦將須申領香港證監會牌照,或應著手結束其香港業務。在香港進行無牌活動乃屬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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