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罰罰罰罰罰罰!分析師驚呆了

券商研報業務整頓仍在持續進行。8月25日,浙江證監局和福建證監局一口氣披露了7張與研報業務相關的罰單,興業證券、浙商證券、財通證券及4名分析師收到罰單。

分析師發言內容不夠審慎

福建證監局表示,興業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客戶服務行為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不到位,個別分析師的發言內容不夠審慎。證監局決定對興業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措施。公司應引以為戒,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持續完善內部控制,對相關人員進行問責,并向證監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浙江證監局針對浙商證券和財通證券開出了罰單。罰單顯示,浙商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以下問題:一是對證券分析師服務客戶、公開發表言論等方面的內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報告質量控制和合規審查不到位。三是個別研究報告制作不審慎,未能保證信息來源合規。


(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證監局要求浙商證券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完善研究報告業務管理制度,進一步加強內部控制和合規管理,切實提升研究報告質量。

財通證券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存在業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及執行不到位、內部控制有效性不足、服務客戶活動管控不嚴、人員管理不到位等問題。浙江證監局要求財通證券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加強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管理、內部控制和人員管理,并于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5月以來研報業務持續規范

近期監管機構針對券商研報業務違規行為較為關注。據上證報不完全統計,5月以來,多地證監局已對二十余家券商機構及相關券商分析師的研報業務違規行為實施處罰,共開出罰單超40張,具體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采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等。

從監管機構來看,上海、浙江、北京、深圳證監局開出的罰單數量居前。

此前監管部門向券商發布了《關于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雙隨機”現場檢查情況的通報》。這是基于監管部門于2022年開展的券商研報業務現場檢查專項工作,共覆蓋45家證券公司和300篇研報。

在檢查中監管注意到三大典型問題:一是部分公司內控制度未根據法規規范要求及時更新調整。二是部分內控制度執行有效性不足。三是研報制作審慎性不足,個別員工私自發表證券分析意見。

監管部門表示,下一步,將按照“零容忍”監管方針,持續強化研報業務監管執法,各證券公司和相關從業人員應當結合此次專項檢查發現的問題,對照檢視、認真整改,不斷提升業務質量和合規水平。

“今年研報查得很嚴,行業出了很多罰單,對我們來說很有警示。未來,我們會強化合規質控力量,加大研報管理培訓。”有研究所所長稱。

還有研究所負責人表示,為了提高研報質量,研報發布節奏整體變慢,主要因為需經過嚴格的合規和質控審核。

本文作者:徐蔚,來源:上海證券報,原文標題:《罰罰罰罰罰罰罰!分析師驚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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